【公告】109-1超修不足選課申請,系所收件至9/25(五)中午12點止

依學則第13條規定:最多27學分;最少16學分(應屆畢業生最少9學分、延畢生至少1門),得加選或減選1~2科。
如有超修或不足情形同學,請先列印「選課清單」,於空白處加註原因並簽名後,務必於109/9/25(五)中午12點前,送交系辦公室申請。
◎選課清單下載路徑:教務資訊系統(學生版)/選課相關/我的選課/選課清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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