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助學金】社會實踐獎延長申請期限至110/11/30止! gipa168 2021-11-01 本學年社會實踐獎申請期限: 一、社會實踐獎原定於110年10月31日截止收件,為鼓勵學生彙整並編輯具體事蹟文件,特延長申請期限至110年11月30日止。 二、請將候選人相關表件與佐證資料等送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彙辦,並請將推薦資料掃描成電子檔寄至carina@ntnu.edu.tw。 更多資訊,請詳見:http://assistance.sa.ntnu.edu.tw/files/13-1001-4081.php?Lang=zh-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