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德群畫廊

開放時間:周一至周日 9:00-17:00 (週四僅開放9:00-12:00)
* 疫情期間,畫廊不開放飲食,入館請配合防疫措施。
*展場懇辭花籃及花束。

展覽日曆

2022.11.05-11.10 國際迷你版畫邀請展 

主辦單位: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術學院
承辦單位: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版畫中心
協辦單位: 財團法人巴黎文教基金會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學系

 

師大德群畫廊位於本系系館一樓,係將原「師大畫廊」更名設立。本畫廊於系館落成時,為進行教學及展演所需而設置。
    

朱德群先生為鼓勵青年藝術學子向學,於2007年慷慨捐贈鉅作「榮光的直感第26號」義賣所得一仟萬元捐予本系;2008年復捐贈大作「奇妙之光」予師大義賣,嘉惠學子、振興學術,意義深遠,師生感佩。為表達對朱德群先生感念本畫廊於2009年的325日的晚上,在前校長郭義雄博士、各學院院長、系所主管及師生們的見證下,舉行揭牌儀式,更名為師大德群畫廊。並於2010年進行內部重新整建裝潢。
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德群畫廊暨美術系館中庭展用準則 (110年6月23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)

第一條  師大德群畫廊(以下稱本畫廊)座落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館(臺北市師大路1號)一樓及地下一樓,由師大美術學系(以下稱本系)負責管理。

第二條  本畫廊設有展覽室A、B二間,總面積佔地一百坪,展覽牆面長度約96公尺。

第三條  申請者應於每年七月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止、一月一日起至二月二十八日止,備齊申請計畫書及展出作品送審清單向本系申請次半年之檔期,春節及國定假日不進行受理作業,詳細時程以本系公告為主。本畫廊展覽時間以六天為一檔期,自週六至次週四為一檔,每日展覽時間自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,展務由本系專人負責。

第四條 
1. 本畫廊之申請使用需收取維護費A廳—6,000元/天     B廳—4,000元/天
2.本畫廊所有展覽申請案件,於審查通過後,乃能排定展出檔期;檔期一經排定,除非有天災及不可抗力因素,不得更改檔期,並於審查通過後繳交訂金五千元整,訂金一旦繳交,概不退還,展覽前,必須繳清全部費用。
 3.場地收費標準:
場地免費:
    本系主辦之特展(含邀請展)、系展、大學部畢業展、博碩士生研究展。
    本系與中央、院轄市級文化藝術單位合辦之展覽。
五折優待:本系專兼任教授個展。
六折優待:系友、在校生個展、聯展、畢業展。
八折優待:校友聯展或個展。
 4.展出結束日,應回復場地原狀並自行清理廢棄物。

第五條  有關展覽之文宣品、新聞、展場佈置及展場維護等事宜,概由展出者或展出單位自行負責。本系主辦之特展(含邀請展)、系展得由本系酌情協助。

第六條  為支持友善環境,展出者務必在文宣、請帖上註明「懇辭花籃」的字樣。

第七條  展覽完畢後,當天內自行取回展出作品,本畫廊不負保管責任。

第八條  危險及易燃物品不得攜帶入館。展出期間本畫廊設備若有損毀、汙染,應由展出者或展出單位負責賠償。

第九條  本系在展出至少前一個月保有調整檔期之權利。

第十條  審查作業:
1.  本畫廊展覽審議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由本系專任教師及外聘專家學者組成,委員人數7人,負責審議本畫廊之申請展及其他相關事宜。本會定於每年三月中及九月中召開會議,必要時得由召集人召開臨時會議。
2.  初審:本系就申請者之申請資格及各項申請資料進行書面審查,檢視前述資料是否符合規定。如有闕漏錯誤,申請者須自接獲本系通知日起七個日曆天內補正,逾期未補正者視同放棄。
3.  複審:本會就申請者所提交之計劃書完整性進行複審,通過後,由本系協調安排展出檔期、展出地點,並以email通知申請者。
4.  申請展覽所提送之資料概不退回。

第十一條  五、六、七月檔期以應屆畢業生展覽為主。

第十二條  本畫廊得主動規畫講座教授、名譽教授、退休教授個展,以及特展、邀請展、主題策展、國際交流展覽等。

第十三條  本畫廊設置實習制度,細則另定,以推動畫廊之策展、管理、研究、教育推廣等事務。

第十四條 (待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後實施)
1.  為因應展出、活動之多元化及戶外空間需求,本系一樓中庭(含水泥及延伸之露天木板空間,不含花圃及走廊區域)之合併或單獨使用應循上述管道進行申請,並以半日內新臺幣3000元、全日內新臺幣6000元之方式進行維護費之收取。
2.  審查通過後須在租用日期起日之一周前繳交保證金新臺幣5000元整,並在租用日期起日前,繳清全部費用。申請之活動時間若同時承租德群畫廊A或B廳,則中庭場租費用五折優待。
3.  本系僅提供場地租用,不負維護及保管責任,且活動以不阻礙出入口動線為原則。活動結束日,應回復場地原狀並自行清理廢棄物,場地若有毀損等,則保證金不退還。
4.  其餘規定參照各條相關內容辦理。

第十五條  準則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本系主任召集各組代表開會決定。

第十六條  準則經系務會議通過,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,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更新時間|2022.06.21

• 111年德群畫廊審查下半年展覽申請通過一覽表

*近日將以email個別聯繫申請人相關事宜,若有任何問題請洽: 02-77493026 廖助教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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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德群畫廊展覽場地申請公告]

!! 因應明年畫廊整修時程,本次申請不受理AB廳申請,C廳僅受理2月檔期!! 

一、申請資格與限制:

       1.中華民國籍之自然人,或合法居留之外國人,從事各項藝術創作者。

       2.除本系師生有畢業等特殊需求者,申請人於同一年度以提送一件申請案為限。

      *CD廳僅限本系學生展覽申請

二、申請時間

      1. AB廳: 下次受理時間為2023年1月 (可受理檔期請見之後公告)

      2.CD廳: 2022年7月1日-2022年8月31日止

三、受理檔期

       1. C廳:2023.02.04-2023.03.09

      2. D廳:2023.02.04-2023.08.31

      *申請前可先電洽美術系辦02-77493026廖助教,詢問相關事宜。

四、申請文件及方式:

    疫情期間一律以Email寄送:請詳閱展用準則,備齊申請表、相關文件及申請人簽名後(若為畢業展覽申請,須加請指導教授簽章)

    以PDF檔,寄送email至tcag3026@gmail.com 廖彣珊助教  (02)7749-3026。

       CD廳:學生實習展演空間申請辦法、CD廳申請計劃書wordodt

五、檔期確認與變更:

1.本系將約於9月中下旬分別通知結果,並請於期限內盡速至系辦繳交押金(CD廳1000元),始確認檔期,逾期將自動取消資格,開放遞補。

2.申請人繳交壓金後即不得擅自變更時間、取消展覽,惟特殊原因如畢業、天災等因素,得有1次變更權利,並至少於展覽1個月前通知本系。

 3.如徵件後檔期尚有空檔,本系保有再度徵件之權利。

*如有任何問題,請洽德群畫廊承辦人:廖彣珊 助教  tcag3026@gmail.com  (02)7749-3026 週一至週五9:00-17:00
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德群畫廊實習細則 (110年03月31日系務會議通過)

一、主旨:

美術學系(以下簡稱本系)德群畫廊(以下簡稱本畫廊)為鼓勵本系學生增進相關學術推廣能力,提供本系在校碩博生至畫廊實習、策展及辦理推廣活動,特訂定畫廊實習細則。

二、對象:

以本系在校碩博士生(含一般及在職生)為限。

三、申請時間:

每年開放二次申請,申請者應於每年七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止、一月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止,備齊申請計畫書(須有指導老師簽章,本系專兼任老師皆可) 與相關資料向本系申請次半年之實習計畫。  

四、實習名額:

每年開放若干案,視本畫廊需求及審查結果調整。

五、實習內容:

1. 策展計畫:申請者以畫廊A或B廳場地提出策展計畫 (可數名學生聯合策展) ,內容以跨領域、當代性或具有學術性之策展議題為主,每檔檔期應以不超過兩周為限。

2. 學術推廣活動: 可與畫廊A或B廳展出者合作規劃或自行籌劃具學術性議題之研討會、座談會或工作坊等,以促進學術交流及推廣為目的。

3. 其他與本畫廊相關業務之研究計畫。

六、審查作業

1. 實習計畫案與畫廊展覽一同於每年三月中及九月中召開會議審查,審查機制參照畫廊展用準則辦理。

2. 經審查符合者,依申請人申請之順序視檔期許可優先排列,並於公告後一週內繳交訂金1000元整,逾期視同棄權。實習結束後應恢復場地原狀並自行清理廢棄物,場地若有毀損等,則保證金不退還。

七、審查通過後,享有免場租及維護費。若有額外經費補助,將另行通知之。

八、實習期間,如有不適任或損壞系譽之行為,經查證屬實後,本畫廊有權撤銷其實習資格,並中止所有實習活動。

九、凡實習學生於實習計畫表現優良者,由本系核發實習證明,以資鼓勵。

十、其他相關規定,將視實際情況需求即時補充之。

相關下載: 德群畫廊實習細則pdf、德群畫廊實習申請計畫書word.德群畫廊實習申請計畫書odt

*如有任何問題,請洽德群畫廊承辦人:廖彣珊 助教  liao209706@ntnu.edu.tw  (02)7749-3026 週一至週五9:00-17:00

[2022.08月-2023.01月 德群畫廊實習申請公告]

一、申請資格與限制:

      本系在校碩博士生(含一般及在職生)為限。

二、申請時間

      2022年1月1日-2022年2月28日止

三、受理檔期

       2022年8月-2023年1月之檔期,預計開放1-2檔,視本畫廊需求及審查結果調整。

四、申請文件及方式:

   疫情期間一律以 Email寄送:請詳閱實習細則,備齊申請表及相關文件,列印簽名後掃描成PDF檔,寄送email並主動來電確認送達。收件人:tcag3026@gmail.com 廖彣珊助教  (02)7749-3026

 德群畫廊實習細則pdf、德群畫廊實習申請計畫書word.德群畫廊實習申請計畫書odt

五、審核方式及結果:

實習計畫預計於3月中旬召開會議審查,審查機制參照畫廊展用辦法辦理。

經審查符合者,依申請人申請之順序視檔期許可優先排列,並免繳交場租費用。

六、檔期確認與變更:

1.本系將約於3月下旬分別通知結果,並請於期限內盡速至系辦繳交押金1000元,始確認檔期,逾期將自動取消資格。

2.申請人繳交押金後即不得擅自變更時間、取消展覽,惟特殊原因如畢業、天災等因素,得有1次變更權利,並至少於展覽1個月前通知本系。

*如有任何問題,請洽德群畫廊承辦人:廖彣珊 助教  tcag3026@gmail.com  (02)7749-3026 週一至週五9:00-17:00

A、B廳: 德群畫廊AB廳展用準則AB廳租用申請計畫書  word. odt.

C、D廳: 學生實習展演空間申請辦法CD廳申請計劃書 word. odt.

實習申請書: 德群畫廊實習申請書doc. odt.

德群ABC廳平面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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