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-1學期 抵免學分注意事項 網站管理員 2019-08-20 系所公告 108學年度第1學期抵免學分注意事項: 一、依108學年度第1學期行事曆及本校抵免學分辦法(如附件)規定,抵免申請作業為9/2(一)~9/16(一),逾期不予受理。 二、申請之學生須檢附成績單正本,如為肄業之學生須出具修業證明書連同成績單正本,以確保學生前一階段學籍是結束的。 三、抵免學分需未列入畢業學分數內才能抵免。 附加檔案: 108學年度第1學期抵免學分注意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