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與國際音樂營獎助金設置辦法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度「邁向頂尖大學計畫」
「音樂大師培育計畫」橋接計畫
-
宗旨 – 為鼓勵與獎助本系學生進德修業,參與國際音樂營,以增進學生參與國際樂壇之經驗,並提升台灣音樂發展之國際能見度,特訂定本辦法。
-
對象 –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系在學之學士班及碩士班學生。
-
獎助金額 – 參加音樂營所需註冊費或報名費用。因各音樂營收費不一,將依實際活動所需費用於核定獎助金額內核實支應。
-
申請資格條件: 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。
(1)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系在學之學士班或碩士班學生。
(2)參與校外國際音樂營(參閱附件)。
(3)音樂營期間限定為106年5月1日至8月31日。
-
申請表件:
(1)申請表(請至https://goo.gl/hNhdU1下載)
(2)歷年成績單正本(清楚標示主修成績)
(3)音樂營錄取證明
(4)音樂營課程與師資簡介(可檢附音樂營活動簡章)
(5)音樂營繳費影本
(6)交通費繳費影本
-
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2017年6月28日,若有申請通過將另行通知。(請先保存音樂營活動繳費證明正本及機票票根正本)
-
申請資料請繳交至音樂系辦公室(教務)-許育禎助教,聯絡電話:02-7734-3013。
附加檔案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