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臺北市報名「107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」決賽之截止日期為107年12月7日(星期五),資料詳如附件。

  • 獲得本市代表資格參加全國決賽之團體及個人,務必於107年12月7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,至107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系統(http://web.arte.gov.tw/music/)進行線上報名,並列印書面報名表1份,書面報名表應送交就讀學校蓋印(大專校院得由系、所、處、院蓋章戳),證明參賽者在學。

  • 獲得本市代表資格參加全國決賽之團體及個人,務必於107年12月7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,至107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系統(http://web.arte.gov.tw/music/)進行線上報名,並列印書面報名表1份,書面報名表應送交就讀學校蓋印(大專校院得由系、所、處、院蓋章戳),證明參賽者在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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