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學年度碩士班、碩士在職專班、流行音樂在職專班考試【注意事項暨設備公告】

共同注意事項:

1. 108 學年度碩士班暨在職專班招生考試術科/面試考序已公告。 請考生確 實注意考試時間、次序及試場。

2. 術科考試以各組面試順序為主,考試以每半天為一時段。

3. 考生應於考試開始前,憑准考證身分證件(身分證、護照、附照片之健保 卡或汽機車之駕照)報到,至遲報到時間為各組規定之考試時間結束前 30 分鐘,逾時報到不得入場。

✦ 碩班注意事項: 108 學年度碩士班考試之准考證,自 108.02.01 起可至教務處招生資訊網頁列印

✧ 碩士在職專班注意事項:

1. 108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考試之准考證列印日期原訂為 108.02.01,為因應 提早考試之系所,於 108.01.16 開放列印准考證。口試或術科考試舉行日 期於 108.02.01 以前之考生仍務必要攜帶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應考。

2. 報考流行音樂在職班之考生,本考場僅提供電鋼琴及擴音設備(擴音機型 號:Mipro-MA708),其餘所需之樂器等設備(含線材)請自行準備。如 需使用講桌電腦播放資料(含 PPT)、影音請燒錄成光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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