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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本校博士班招生考試簡章規定,考試各項資料(含語文能力成績證明資料)應於網路報名、郵寄報名資料時間內繳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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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語文能力成績證明資料」若因特殊因素,得於108年4月30日16:30前送(寄)達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師大音樂系辦公室,逾期礙難受理(108年4月30日16:30前為送達日,非郵戳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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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本校博士班招生考試簡章規定,退費申請為108年4月17日前,逾期則無法辦理退費,請考生自行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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鋼琴主修之「語文能力成績證明」為TOEFL(iBT)80分以上、全民英檢中高級複試以上或等同程度之成績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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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主修(組別)之「語文能力成績證明」請依本校博士班招生考試簡章之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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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補充說明】108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