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補充說明】108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資料

  1. 依本校博士班招生考試簡章規定,考試各項資料(含語文能力成績證明資料)應於網路報名、郵寄報名資料時間內繳交。

  2. 「語文能力成績證明資料」若因特殊因素,得於108年4月30日16:30前送(寄)達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師大音樂系辦公室,逾期礙難受理(10843016:30前為送達日,非郵戳日)。

  3. 依本校博士班招生考試簡章規定,退費申請為108年4月17日前,逾期則無法辦理退費,請考生自行負責。

  4. 鋼琴主修之「語文能力成績證明」為TOEFL(iBT)80分以上、全民英檢中高級複試以上或等同程度之成績證明。

  5. 其他主修(組別)之「語文能力成績證明」請依本校博士班招生考試簡章之規定。

            師大音樂系碩士班外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標準查詢:http://www.aa.ntnu.edu.tw/graduation/super_pages.php?ID=0graduation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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